经济日报:巩固楼市调控成果力度不能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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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20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,12月,70个城市房价整体上稳中略涨,4个一线城市新房及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均明显上涨。此外,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也明显高于二三线城市的水平。
一线城市房价涨势引发社会关注,是可以理解的。2016年9月30日,本轮楼市调控拉开大幕。时至今日,本轮调控不仅持续时间长、参与城市多、出台各项措施密集,而且在调控的同时,中央多次强调要坚持“房住不炒”定位。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果,整体上遏制了房价的快速上涨局面。
此次一线城市多项房价指标再次位居70个城市前列,除了与疫情因素有关的恢复性需求增长、价格上涨外,不同城市或有不同的情势和原因。如,吸引人才政策和新移民的涌入,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刚需;土地资源相对紧张,没有继续“限地价”或“竞地价”,导致房价随地价水涨船高;强化就近入学,使某些地区“学区房”供不应求,等等。也不排除调控措施不能完全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,如现行的限贷措施和时限有限的限售措施,不能完全抑制以自有资金为主的“为卖而买”。
一线城市房价波动,自然会加大当地居民的购房负担,还有可能对其他城市产生连带效应,增加楼市泡沫和金融风险。对此,应该引起足够重视。
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“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”作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,指出“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因地制宜、多策并举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”。今年1月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表示,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,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,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,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,强化城市主体责任,因地制宜、多策并举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近日,央行、银保监会联合发出《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》的通知,提出“今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和房地产贷款占比不得超过规定上限”。该通知也释放了贯彻“房住不炒”定位,房地产市场去杠杆、去泡沫、防风险,继续遏制炒房、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明确信号。
当下,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考验着各地党委政府的能力和水平。而发展经济本身也要注意兼顾,既要抓好生产、保证供应,也要努力保持包括房价在内的商品价格的总体稳定,保障民众生活水平。因此,各地要充分重视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,进一步落实好“房住不炒”定位,继续坚持调控大方向不动摇,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,切实巩固近几年的调控成果,有效防止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过快上涨。
特别是要把近几年来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继续落实到位,坚决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,不因疫情和短期经济增速的回落而放松对调控措施的把握和坚守。在此基础上,要认真梳理各项措施的成效,针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及当下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,调整完善各项调控措施,并把调控的重点放在落实“房住不炒”定位、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上来。
比如,有的地区曾经采取的稳定土地市场价格的做法,就应该延续下去,以防止房价随地价水涨船高。又如,各地针对二套及以上住宅采取的限贷措施,也与当下央行等部门的房贷新政方向一致,不仅可以保留,而且可视具体套数而适度递增、强化。总之,不给炒房行为提供任何空间。
(原题为《巩固楼市调控成果力度不能减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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