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回应购房“刚需35岁限制”:必要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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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“合肥发布”微信号消息,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5日发布《关于合肥市近期房产新政摇号政策的有关说明》。
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,近两日,有网民就合肥市出台35岁以下群体优先参与热点楼盘摇号购房政策提出不同意见,出台该政策本意是考虑该群体参加工作时间不长、积蓄有限,能够参加首批刚需摇号,可按较低首付比例购房,减轻年轻人购房压力。针对网民所提意见,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,必要时将对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。
15日,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、合肥市司法局印发《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提出,自2021年4月6日起,合肥市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(含等于)1.5的楼盘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。公证摇号选房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,因公证产生的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。摇号选房应坚持刚需购房人优先原则。公证摇号选房时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比例30%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人选房。参与摇号的刚需购房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;
2.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,且在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;
3. 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;
4.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(以身份证记载年龄为准)。(中新经纬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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